眼科用藥注意事項及用藥原則

來源:仲景健康網發(fā)布時間:2010/11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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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保護眼睛的重要性大家都知道,可是很多人根本不注意,直到眼睛有了問題才驚醒,可為時已晚。眼睛出了問題不可避免要用藥,那么眼科用藥有何原則呢?

  眼科用藥的一般原則

  (1)眼科用藥以眼藥水或藥膏為主,注射或全身投藥為輔。

  (2)治療眼睛前半部的疾病(如結膜、角膜、前房、虹膜等),局部投藥為主,輔以全身用藥。

  (3)治療眼睛后半部的眼疾(如視網膜、視神經),要以全身性投藥為主,輔以局部用藥。

  (4)任何用藥均應根據病情變化決定繼續(xù)或暫停用藥。

  眼科用藥注意事項

  1.眼藥水在打開之后,最好在一個月內用完。超過一個月停止使用。

  2.點用多種眼藥水時,在點用一種藥物之后間隔5-10分鐘再點另外一種。

  3. 眼藥水用量:一次點一滴即可,點多了浪費。

  4.一般白天點眼藥水,晚上睡前滴眼藥膏。

  5.激素類藥物例如典必舒,典舒等藥物不要長期應用,長時間應用會出現青光眼及白內障等并發(fā)癥,導致失明。千萬不要自己擅自去買激素類藥物。需要在醫(yī)生檢測下用藥,如果是虹膜睫狀體炎,葡萄膜炎類疾病,激素需要慢慢停藥,停藥過快會引起炎癥的反彈,不易控制。北京大學第三醫(yī)院眼科劉敬

  6. 目前沒有孕婦證明安全的眼藥水,在應用時一定要壓迫淚道,就是內眼角與鼻梁之間,預防藥物進入鼻淚管被身體吸收。

  7.干眼癥患者長期應用淚液補充類藥物時,推薦使用不含防腐劑的眼藥水。

  8.兒童點用阿托品等藥物時,也要壓迫淚道,以防藥物被吸收。

  9. 一般小于12歲的患者(現在有的8歲以下)驗光需要阿托品散瞳,散瞳會使患兒大概10天半個月左右看不清近處的東西,也就是不能看書。

  10.青光眼患者需要長期用藥,不要擅自停藥。有些抗青光眼藥物使用一段時間后會有“飄逸”現象,也就是有可能起不到降眼壓的目的,因此不要一種藥物用到底,需要在醫(yī)生的指導下根據情況更換藥物或繼續(xù)用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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